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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被資遣的時候,心情就像這個糖果紙被惡意撕毀的扭曲痕跡,是需要時間文字療傷的】

 

1月初發了一封會議通知,很簡略的寫上會議時間與內容,而內容更是令人摸不透卻潛藏預告

 

『組織團隊調整與公告』

 

完全沒有想到,組織調整就是要結束新竹分公司業務,收回所有分公司集中在桃園總部。

當然爾,公司自以為大發慈悲地告訴妳,

妳可以選擇到桃園總部直接接軌上班(薪資福利照舊沒有因為工作地點調動有補助或是實行勞基法第10-1條)

;或是選擇離職(公司會依照保護資方的勞動基準法來KO妳)

 

冠冕堂皇的狗屁倒灶話講得很多,

並沒有表惜才、挽留、或是減低人事訓練成本的意願。

一昧地說明自己的集團事業很大,而在桃園已經砸了幾個億買地整地準備蓋集團總公司,不斷地往臉上貼金而不是替面臨人生第一次的選擇難關的員工著想

當傻呼呼呼呼呼什麼沒有準備的員工向公司提問時,答案都很官方的空泛,不是依公司規定就是依照勞基法規定

不過這也

代表我失、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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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解散新竹分公司的公告後一周的禮拜四,被抓去面談

經過一周的思考、宣洩、求助友人等等之後,面對公司這樣自以為是的神氣樣子,

我只想選擇非自願離職,該有的東西清算好來,像年終、資遣費、交接東西弄一弄,好聚好散

殊不知,主管來了個震撼彈,公司提出離職了兩套作法

 

 

自願離職 發放當月薪資外,另發1個月薪資作為年終獎金
非自願離職 發放當月薪資外,資遣費依勞基法結算

 

 


除了在調動工作地點上沒有替員工設想外,連年終獎金也一併『洗掉』(還不忘冠冕堂皇說作為年終獎金,嘖嘖嘖)竟然把自願離職多發的一個月當作年終獎金(有沒有那麼『當森』)

選擇非自願離職就非常、非常、萬分的鐵血冷硬根本就不給別人通融的餘地

 

 

欸,

是你們自己挖洞給員工跳,要解除我們的勞雇關係的

怎麼可以這麼惡質的像地痞一樣,

年終沒有我就認了,竟然連資遣費要提早領也不行,

所以2018年我要包給爸爸媽媽阿婆一個國王的紅包/隱形的紅包嗎?

完全就是黑心企業喪公司啊!

 

 

 

面談完後的信件往返,都是以資方為利益的出發點,關於員工就洗洗洗,像是這樣

 

 

只要問到有關公司對於員工福利與權益通通用依照勞基法來回答,什麼情理法,腦袋都被摳摳摳塞滿了吧!

讓人想到只有怒怒怒怒怒,怒火抑鬱在心頭上真的嚥不下去啊!

就帶了我對於公司資遣的問題,跑了勞工處與就服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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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勞工處(新竹市國華街69號5樓),要先抵達【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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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進入後,往右手邊走有電梯,直接搭到5樓;

一出電梯門會看到新竹市勞工處的牌子,直接進去就有愛心志工要你填訪問單後,協助帶領你去找負責人員提出我對於被資遣的相關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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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在得知資遣時就可以使用【謀職假】?

依照勞基法第16條

「勞工於街道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 除了非自願離職書外,公司是不是一定要給我服務證明?

依照勞基法第19條

「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

可委婉向公司講需要這份文件方便找到的下家公司用

 

  • 資遣費最晚什麼時候公司一定要給?

依照勞基法第17條

「前項所定資遣費,雇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三十日內發給。」

  • 工作交接的定義?公司能不能因為認定交接未完成扣押薪資? 

沒有定義,依勞基法規定,只要有工作,雇主就應全額給付薪資,不可以隨便扣薪,和員工是否完成交接並沒有關係。

如果公司認為員工未完成交接造成公司損害,則公司應舉證證明,另行依民法規定提出訴訟。

 

 

另外小小的OS告解一下,

在勞工處的小姐和我解釋的態度,帶給我的感覺就是完全偏向資方,

沒有想要替在第一次遇到資遣的勞工著想

不知道會特意騎車殺到勞工處去尋求解答,

就是因為心理積塞了很多的冤情,才會跑去找勞工處諮詢啊!

不然我也知道直接打電話問一問就可以了,

就是希望能在面對面溝通,讓你們知道被資遣方的心境是多麼的惶恐不安到只能用怒氣來強裝沒事我很好

不知道我們,心裡已經被公司的冷處理受傷了無數次嗎?

就算這是公部門的陋習,這樣的感受真的非常差,

沒有『同理心就和鬼公司一樣』

 

 

 

接著再到新竹就業服務站(新竹市光華東街56號3樓)詢問有關被資遣後要申請失業給付的問題

服務處的小姐人就非常的有『同理心』,讓人感受到溫暖

非常好心的給了我一張【就業保險失業給付申請準備證件】的單子,還告訴說

「如果知道離職日又剛好是工作天,就可以把資料準備好直接到就服站提出申請,因為申請送件要花2週,越慢申請要等的時間就越久。」

「你也可以在離職日那天提出申請,但要在7天內補上離職證明書,這樣就可以早一點送件申請不用等很久。」

 

 

 

 

同樣都是公部門,怎麼可以差這麼多,真的太......嘖嘖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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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爆料::

 

在1/19資遣預告會議中,其實主管早在年前就知道新竹分公司要結束的這件事。

竟然完全沒有告訴他的下手,就讓我跟設計自己去揣摩所謂的【團隊調整與公告】到底是要開什麼

我傻氣如小白蓮,還準備了電商平台的的後台報表、未來行銷可以用怎樣的吸引消費者的方法等等

全、部、不、需、要

因為你已經被宣告不被需要了。

然後公司把人事協議這塊丟給主管,但這人一週進公司才幾次啊!

現在全部都是信件往來,哪來的溝通啊!

信件溝通又言不及義,寫信詞意表達完全零分啊!

但是這趴有關交接猜一猜的部分,就留到下一回的《翻轉資遣#2》敘述囉~

 

另外提供有關資遣相關文章,讓同樣面對這種鳥境遇的甘苦人有個方向準備

被公司裁員了,要怎麼申請補助?

漂亮轉身吧!一定要知道的資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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